徵才機關 | 臺中市雅潭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5~2023-07-10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土地管理及地政等相關科系畢業者,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行政機關服務6個月以上之工作經驗。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三) 無國籍法第20條規定情形。 ( 四 ) 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情形。 |
工作項目 | (一) 協辦土地登記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每月薪資新台幣36,316元) (二) 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112年高考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2年11月)。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潭子區勝利路165號 |
聯絡E-Mail | polly724@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影本於112年7月10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臺中市雅潭地政事務所人事室(42750臺中市潭子區勝利路165號,電話:04-25336490分機607),逾期不受理。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信封上註明「應徵第一課職務代理人職缺」: (一)履歷表(請詳細填寫學、經歷(含各職務任職期間及職稱)及戶籍(居住)地並黏貼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三)各項工作經歷證明。 (四)各項技能或語言檢定證明。 (五)其他履歷表所載事項之證明。 附註: (一)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 (二)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