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9~2025-04-07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歷。 2.經銓敘部審定薦任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4.公文製作及業務處理能力具中上程度,了解office各項軟體之基本操作。 5.熟稔地政業務,具審查登記工作3年以上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土地登記案件審查。 2.承辦相關公文業務。 3.土地登記法令諮詢服務。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7~9樓) |
聯絡E-Mail | fx-0034@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本職缺採線上作業方式,意者請於114年4月7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遲到者視為放棄,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得採不足額錄取),候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有任何疑問請洽02-23062122轉511,承辦人李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