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5-03-17

徵才機關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14~2025-03-17
資格條件 1.限大學以上畢業。
2.熟悉電腦操作、微軟OFFICE辦公軟體及作業系統。
3.能配合業務加班及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5.須非屬本所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
6.除本國籍以外無其他國籍。
工作項目 調解案件行政文書作業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皆以A4紙張印製(排列整齊即可,請勿裝訂),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114年3月17日)前,掛號寄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板橋區公所秘書室收,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文件不齊全以放棄論,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信封註明應徵民政課臨時人員】
1.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務必簽名,不須檢附(上傳)照片。
(請至本所網站/表單下載/秘書室下載/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https://www.banqiao.ntpc.gov.tw/home.jsp?id=ea63572cd5291017)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 專長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 相關經歷證明影本。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進行面談徵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應徵人員均不適者,本所得予從缺。
四、候補1名,候補期間5個月。
五、本職缺每月薪資為新臺幣29,090元及,須經試用期3個月,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正式僱用;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六、本所秘書室連絡電話:02-2968-6911#214 劉小姐。
民政課連絡電話:02-2968-6911#248 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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