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徵求 技士~2025-06-10

徵才機關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5-26~2025-06-10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一) 經現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二) 具2年以上政府或民間工程(建築、土木、水利或河海)相關工作經驗者。
(三) 近3年之考績(含另考)需1年列甲等、2年列乙等以上,且近3年無懲戒或懲處紀錄。
(四) 具備下列資格者優先考量:
1、 專業證書或證照:採購專業人員基礎以上證照資格、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合格、或具備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建築師、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水利工程技師等)高等考試合格證書者。
2、 專業學歷:具備建築、土木、水利或河海等大學以上相關科系學歷者。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工作項目 (一) 支援執行海洋委員會公共建設推動會報及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海洋委員會秘書室(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
聯絡E-Mail alicewj9911@cg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本職缺應採線上作業方式,請自行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將下述應檢具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應檢具資料: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3.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足資證明之文件、
5.未以線上報名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
6.應徵事項聯絡人及電話:周小姐(02-22399201分機266732);工作內容聯絡人及電話陳先生(分07-3381810分機261632)。
(二) 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 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或未符合資格條件者,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五) 面試地點:海洋委員會秘書室(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
(六) 截止日期:如上網公告期間(以應徵系統截止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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