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23~2025-05-30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具人事相關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各項會報及指裁示等綜合事項彙整。 (二)出國案件管制。 (三)因公涉訟輔助案審查。 (四)因公傷殘慰問。 (五)文職人員儘後召集作業。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
工作地址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人事室: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40之2號。 |
聯絡E-Mail | cheese050726@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附資料:個人履歷表(含基本資料、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簡要自述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與擬任工作有關之經歷佐證資料等。個人履歷表格式請逕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首頁之事求人/公務人員履歷空白表格下載。 (二)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上傳前開佐證資料。 (三)聯絡人:陳小姐(連絡電話:02-22390026分機363705) (四)備註: 1.本職缺屬人事室科員提報考試需求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到職日起至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預計自核定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2.月支報酬:參照「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支薪,薪點折合率依據行政院114年4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1400000011號函規定,以每點新臺幣139.1元計算(約折合新臺幣38,948元)。 3.本次甄選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4.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條件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