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4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助理工程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16~2025-05-26 |
資格條件 | 1、學歷要求: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科系要求:不拘。 3、駕照要求:需具備駕照汽、機車駕駛執照。 4、工作經驗:不拘(具備都市計畫、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營建管理相關科系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5、語文能力要求:英文普通、台語普通。 6、使用電腦能力:會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市違章建築查報、拆除業務及廣告物相關業務等事項。 2、其他專案性及交辦案件處理等。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修復工程科(臺中市西屯區東興路三段330號) |
聯絡E-Mail | miller31@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徵才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4年5月26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 寄臺中市西屯區東興路三段330號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修復工程科)收。(聯絡人:顏先生,聯絡電話:04-23260525)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最高學歷證書 *簡要自傳一份(A4格式,600字以內為限) *其他專業證照 (以上證件均請附影本並請註明應徵職缺) 2、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3、休假方式:週休二日。 4、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4,775元)。 5、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建築工程)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以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