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21~2025-05-27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含以上理、工、農相關科系畢業。(二)具備普通小型車駕照。(三)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四)需具備環保相關工作經驗。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內容:辦理環境設施相關業務項目之執行推動及長官臨時交辦事項。(二)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00分至17時00分。(三)月薪:約新臺幣45,625元,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四)僱用期限: 定期契約(自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並得視預算情形及服務績效考核結果決定繼續僱用與否)。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或本市文山焚化廠(臺中市南屯區文山南巷500號)。 |
聯絡E-Mail | a0051@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114年5月21日至114年5月27日截止。 2.報名方式:於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應徵文件郵寄(以郵戳為慿)或專人送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設施大隊(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並於信封下角註明「應徵環境設施大隊約用人員」字樣,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應徵文件:(以下文件請以A4紙張規格) 1. A4履歷【含自傳、工作經歷(任職機構及期間)及3月內2吋照片乙張】,並註明可通知聯絡之電話號碼及地址。 2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其他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及駕駛執照影本(普通小型車以上)。 (三)甄選辦法:針對學歷、相關工作經驗及駕駛執照等文件進行書面審查;另經審查符合本局需求資格者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經審核後資格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四)應徵方式:公開甄選。 (五)甄選日期: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六)甄選方式與配分比例(總分100分):面試,配分比例包括對環保業務務瞭解情形50分、言詞表達30分、儀表20分,錄取分數:70分以上。 (七)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2名,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上開期限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八)錄取通知方式:電話通知【錄取人員應於通知報到日起10日(含假日)內辦理報到】 (九)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設施大隊 賴先生,電話:(04)23849005分機210 (十)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第2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之情事(錄取後經查知者,不予僱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