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九職等 |
職稱 | 科長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依規擇優錄取候補名額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5~2023-05-08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研究所以上畢業,且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最近5年考績均考列甲等。 三、現任人事機構跨列薦任第九職等專員,且曾通過「專員級人事人員進階職能培訓專班」,並符合「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5點第1項規定者。 四、具辦理待遇審議及待遇調整之經驗5年以上者。 |
工作項目 | 綜理人事室考核科業務。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人事室(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號) |
聯絡E-Mail | m5065@forest.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2年5月8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派令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聯絡方式:電話02-23515441轉404分機黃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