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10~2025-09-14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格或相當之考試及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現(曾)擔任薦任第8職等以上主管職務,且近三年年終考績均為甲等。 三、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科長綜理全科業務並擔任第一職務代理。 二、督導旅宿業與民宿管理登記、稽查及爭訟處理。 三、規劃及管理溫泉公共管線與水域遊憩安全。 四、推動專案計畫並處理重大政策及跨局處業務。 五、研擬相關法規、研考作業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 |
聯絡E-Mail | as1127@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5.其他如語文檢定證書或「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等(無則免)。 三、未依規定上傳相關資料或未填寫自傳者者,將以資料不齊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2.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局得予從缺。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電話: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黃小姐。電話:29603456轉4131。(早上8點至12點、下午1點半至5點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