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學務創新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0-09-09~2020-09-16 |
| 資格條件 | 詳細簡章及報名表請至學校網頁下載參用(https://www.nocsh.ntpc.edu.tw/) (一)具有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第一順序資格) (二)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如尚未取得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 (第二順序資格) (三)大學以上畢業者。(如尚未取得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 (第三順序資格) (四)不拘性別,惟均須通過公立醫院之健康檢查合格(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 (五)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及第六項規定情事者,不得參加甄選;錄取後發現或進用後有上開情事者,應撤銷或廢止錄取資格,並解除或終止勞動契約。 (六)查驗參加甄選人員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七)有服務熱忱。 (八)孰悉電腦文書處理。 (九)溝通表達能力佳。 (十)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十一)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事務工作:含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值勤等。 (二)配合校安中心輪值加班,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校安通報、急救(視狀況)及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相關業務。 (三)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新北市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四)每日填寫工作日誌。 (五)遵守本校及主管機關安排之值勤任務。 (六)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 (七)災害防救。 (八)學生校外賃居訪視。 (九)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 (十)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十一)學生生活輔導。 (十二)軍訓教官室業管相關業務。 (十三)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32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採通訊報名,請檢具以上表件資料,各類資格符合人員均於109年9月16日(星期三)前(請寄掛號,以郵戳為憑)逕寄本校人事室,信封請註明「學務創新人員甄選」。 聯絡電話(02)2968-4131轉分機611;如欲詢問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電洽分機327(教官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