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 徵求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2021-11-17

徵才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聘用6等280
職稱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11-10~2021-11-1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會計相關科系畢業。
2.具政府機關會計機構行政工作、經費審核、報表編製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3.熟諳電腦文書作業、具溝通協調能力、個性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反應敏捷且配合度高。
4.書面審查合格者(逾期或資料不齊者視為不合格)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5.面試擇優錄取1名,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工作項目 1.預算執行審核、會計報告及決算編製等相關事宜。
2.付款憑單及傳票之編製。
3.公文遞送相關事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內政部警政署會計室(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7號)
聯絡E-Mail chao1558@n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於110年11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紙本郵寄「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7號內政部警政署會計室」。
2.檢附資料:內政部警政署會計室聘用人員報名表(請上本署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相關證照(書)影本。
3.報名表請附上彩色近照,務必填寫簡要自述。
4.務請註明聯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會計室聘用人員」。
5.月酬標準以聘用6等280薪點支薪(約折合新臺幣37,996元)。
6.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1年5月5日止(原職務人員如提前復職,代理期間至其復職前1日為止)。
7.聯絡人:趙小姐
聯絡電話:(02)2321-9011轉6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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