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4,916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A020070)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得候補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1-08-19~2021-08-3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國外學歷應併同檢附駐外館處證明文件)。 2.熟稔電腦文書製作處理能力,溝通協調能力佳,能配合單位任務分配工作者。 |
工作項目 | 1.一般行政綜合工作。2.一般事務管理。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含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文件,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及聯絡電話,並於110年8月30日前以掛號郵寄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7號人事室(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且不接受親自報名)。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資格符合者,另行電話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退件亦不函覆。 四、僱用期限:本職缺係為職務代理人性質,自電話通知上班日起至110年退除役特考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預計110年11月),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月支報酬:34,916元(約僱五等280薪點)。 五、本甄選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電03-3681140轉231;人事室組員周惠貞。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