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徵求 駕駛~2021-08-31

徵才機關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21-07-29~2021-08-31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所屬機關學校之現職駕駛(含技工、工友)。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並領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領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尤佳)且無被吊扣等違規情形。
三、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四、需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者。
工作項目 負責公務車輛駕駛勤務及輪值、公務車及環境平日清潔保養維護、公文遞送業務、配合職務調動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址: 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240號 一、填寫甄選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二、檢附文件:1.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最近3年考成(績)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3.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院(所)體格檢查合格書表;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5.職業小客車或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影本;6.受訓及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7.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 三、報名文件均應以A4大小格式製作並請依序裝訂,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自公告日起至110年8月31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或親送至本署收發室,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駕駛甄選」。 四、面試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經甄選錄取正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署通知到職任用;逾期(以郵戳或本署收文章日期為憑)、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備取者備取期間為6個月。 五、待遇:依技工工餉薪點120~170,月支報酬新臺幣28,930元~34,375元。 六、意者請自行影印公文附件,逕至本署網站電子公布欄,下載甄選簡章、機關同意書及履歷表等文件。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電話:(04)835-7274#669,傳真電話:(04)837-6729。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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