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雇用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0-07-17~2020-09-30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 (一)任職於中央行政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二、須檢據文件: (一)工友履歷表1份。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四)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三、109年9月30日前以掛號郵寄「50051彰化市南郭路1段383號秘書室」收,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工友甄選」(一律採通信報名,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總隊通知到職任用。 |
工作項目 | 公文傳遞、辦公處所清潔維護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市南郭路1段38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資訊:電話:(04)7260743 #6624,聯絡人:邢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