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龍崎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0-07-23

徵才機關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34,916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0-07-17~2020-07-23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學歷,具土木工程相關科系或相關經歷尤佳。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3、具電腦文書處理(Word, Excel, PowerPoint)能力。4、具服務熱忱、刻苦耐勞、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1、水土相關工程業務、災害查勘搶修工程業務、地方建設計劃提報。 2、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9年高考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惟如考試錄取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地址 臺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聯絡E-Mail chang1764@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簡歷表(請至本府網站「市府徵才公告」下載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docs/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doc) 2.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加註供查驗身分用) 4.如有相關工作經驗者,請檢附證明文件 4.配合防疫,意者請於109年7月23日前備齊上述資料,以電子郵件寄至chang1764@mail.tainan.gov.tw,並於郵件主旨註明「應徵臺南市龍崎區公所技士職務代理人」,如有困難,可另行來電洽詢,經審查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未獲安排面談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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