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警察人員 |
官職等 | 警佐3階至警佐1階或警正4階 |
職稱 | 隊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4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0-06-08~2020-06-12 |
資格條件 | 1.參加109年各消防機關定期請調作業獲列推薦名單之消防隊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個人資績分數(以109年4月30日為基準日)依「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評列順序一覽表」所訂評分標準績分達20分以上者。 |
工作項目 | 消防救災救護專業工作。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本部及所屬各大隊暨分隊 |
聯絡E-Mail | 20058621@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符合應徵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公告期限內參加甄選活動,逾期恕不受理。 3.聯絡窗口:(03)5513522分機763沈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