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小港區公所 徵求 技佐~2021-07-01

徵才機關 高雄市小港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06-28~2021-07-01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考試等級以上及格,具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熟稔電腦文書操作者尤佳,且無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學經歷:大專以上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年度及回饋金基層建設小型工程之調查、勘測、設計、監造、驗收、維護及督導等工作。
二、協助辦理經建課防災業務。
三、課內行政業務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58號
聯絡E-Mail minikit@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
一、請於期限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DD: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將下列證明文件須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國民身分證影本、(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8)本所公務人員外補職缺報名表(請至本所全球資訊網站/首頁/最新消息網頁(https://hdao.kcg.gov.tw/Default.aspx下載)。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必要時擇優進行面談,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事宜。本項甄審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其  他:
一、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二、本案經甄選錄取人員之任用案,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後始可生效。
三、留職停薪人員如符合報名資格准予應徵;惟如經錄取時,應於辦理商調作業前,提出復職證明文件,如未提出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報考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四、證件不齊全(包含未繳交甄選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未填寫自傳等)及不符合任用規定者均不予受理。
五、報名者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聯 絡 人:人事室呂先生 (07)811-3930或812-2260分機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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