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0-04-10~2020-04-24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經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具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如於原任機關尚有服務義務之限制,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三、若有依公務員懲戒法移送懲戒者,請於履歷表首頁右上角敘明,若註記不實而影響陞遷作業或當事人權益者,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如經錄取者,得撤銷其錄取資格。 |
工作項目 | 建築工程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屏東市瑞光里瑞中街15號(屏東縣文化資產保護所) |
聯絡E-Mail | a001729@oa.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線上報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備註: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吳小姐,電話: 08-7320415分機6512。 四、補充說明:得增列候補名額1員,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