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薪資每月新臺幣25,365~34,375元(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核給)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0-03-02~2020-03-31 |
資格條件 | (一)須為中央或地方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且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 (二)高中(職)以上畢業。 (三)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四)具電腦操作能力。 (五)以有駕照為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公文傳遞、協辦一般行政庶務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3段26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請逕至本所電子公布欄最新消息(網址:https://www.epa.gov.tw/niea/FDAE6E60994304F6)下載空白履歷表、甄選簡章等文件,於109年3月31日17時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備妥相關文件逕送或掛號郵寄本所,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工友甄選」字樣。 (二)應檢附證件:(請以 A4 紙張格式依序裝訂)1、工友履歷表1份,並貼妥2吋半身照。2、最近 3 年考核通知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5、證照正反面影本1份(無則免附)。 (三)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談,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非現職人員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1名,有效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四)聯絡人:本所秘書室劉鎮瑋先生;聯絡電話:(03)4915818分機 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