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0~2025-04-17 |
資格條件 |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二、具擬任出缺職務職系之任用資格,並須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 三、具備身心障礙證明且在有效期限內者。 四、本項徵才候補部分,得酌列候補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5個月。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戶政科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4樓) |
聯絡E-Mail | AM9440@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填妥履歷表之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身心障礙證明、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合併掃描成1個電子檔後上傳。 二、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程序,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本項甄選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如無適當人選,本局得予從缺。 三、聯絡人:新北市政府民政局人事室賴小姐,電話:29603456分機80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