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臨時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22~2025-10-28 |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工作態度積極、熱忱、學習力強,能獨立作業,具相關工作經驗者佳。 3.具備汽車駕駛執照。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1.前廣場臨時停車收費。 2.至市府交換公文。 3.支援發文室收、發文作業。 4.支援公務車駕駛工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1段101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為落實無紙化及節能減碳政策,本職缺採【電子郵件收件】線上報名。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檢附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PDF格式)後,以電子郵件傳送至AJ4807@ntpc.gov.tw信箱,主旨請註明【應徵新北市土城區公所秘書室臨時人員】: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徵才訊息下載最新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以電腦繕打(應含學歷、經歷、專長及自傳等),背面請務必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僅供身分查驗用)。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汽車駕駛執照影本 (5)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以上檢附資料需清晰可辨,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2. 報名期限至徵才迄日止,以電子郵件收件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3.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4. 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5. 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5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6. 欲洽詢工作內容請電洽02-22732000分機330(秘書室曾主任),其他疑問請電洽02-22732000分機420(人事室阮小姐)。 7. 本職務薪資待遇為新臺幣31,44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