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 徵求 技士~2025-10-31

徵才機關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0-14~2025-10-31
資格條件 須同時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並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之公務人員。
3.近3年年終考績至少1年甲等。
4.熟悉電腦文書,具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 醫療設備(器材)管理維護。
2. 公文處理。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榮民總醫院醫學工程室(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聯絡E-Mail cmhuang7@vghtpe.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日期:自114年10月14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
(2)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或「紙本郵寄」應徵(擇一)。
※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本職缺公告頁面下方「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報名應繳資料」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至應徵系統;未完整上傳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紙本郵寄: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依序檢附下列「報名應繳資料」及「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下載),於114年 月 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11217 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 201 號臺北榮民總醫院醫學工程室黃組長(電話02-2875-7170),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臺北榮民總醫院醫學工程室電機工程職系技士職缺」、詳細聯絡地址、白天及晚上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未完整檢附上開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2.報名應繳資料:
(1)臺北榮民總醫院醫學工程室外補甄選報名表。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大學以上至最高學歷之學歷證書影本。
(4)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
(5)現職派令影本。
(6)最近 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8)榮譽國民證(非榮民免附)。
(9)相關證照影本(如採購及醫工相關證照等相關證照,無者免附)。
3.甄選程序:
(1)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經資格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筆試(70%)及口試(30%)之日期及地點,並視成績擇優錄取,其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4.聯絡人及電話:醫學工程室黃組長(02)2875-7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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