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藥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28~2025-08-05 |
資格條件 | 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並具備以下資格: 1、大學以上畢業。 2、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含專技高考、檢覈及格)藥師考試及格,並具藥師證書,且須有2年以上實際調劑執業經驗。 |
工作項目 | 藥品調劑、處方評估、藥事行政管理及其他公衛或行政等相關業務,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夜間、假日出勤。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衛生所(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2段361巷28號) |
聯絡E-Mail | 10062115@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文件:本職缺應徵採線上與書面方式雙軌擇一,說明如下: (一) 現職公務人員請以「線上」應徵:於114年8月5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基本資料之電話聯絡資訊請填寫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身分證正反面、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藥師證書、服務證明書、現職派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二) 非現職公務人員請以書面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一般格式,並請簽名或蓋章,曾任公立醫療機構者歷年考績及銓審經歷請詳細填列)、身分證正反面、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藥師證書、服務證明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八德所藥師),於114年8月5日17:00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人事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二、考試方式:面試100%。 三、初審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試,預計於114年8月12日在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四、擇合適者候補職缺數2倍以內,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該期間有同職務列等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五、聯絡人:人事室黃小姐,電話:(03)3340935轉2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