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1~2025-05-15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社勞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積極、細心、學習能力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能配合業務需要執行職務調整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社會救助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聯絡E-Mail | AN1235@ms.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5月15日前,採下列其一方式報名即可: ●郵寄(以郵戳為憑): 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可於eCPA人事服務網進入『My Data』網站並於簡要自述輸入自傳後,至履歷表下載(勾選銓審資料備註)下載履歷,勿用簡歷代替,並請於末頁簽名)、(2)「身分證正反面」(請註明-僅供身份查驗用)、(3)「現職派令」、(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5)「考試及格證書」、(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上述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排列並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逕寄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人事室收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3142吳小姐),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社會救助科辦事員職務」。 ●線上報名: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機關調閱並上傳上開(2)至(6)之證明文件。 2、報名文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不退件亦不通知甄試。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試(含筆試及面試),必要時得以從缺;甄試時間另行通知,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4、本案甄選職缺將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之職缺為限。 5、經評定為錄取人員者,由本局向其原單位辦理商調,如尚有原任職機關服務義務者,請勿報名。 6、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6月2日出缺,若因故未能開缺時,本次公開甄選自始無效,且錄取人員不予核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