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長期照護管理中心 徵求 聘用照顧管理專員(一般區)~2025-05-13

徵才機關 苗栗縣政府長期照護管理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照顧管理專員(一般區)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25-05-07~2025-05-13
資格條件 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大學以上(含)畢業取得社會工作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公共衛生師、心理師,且具2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二、專科畢業具上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者,且具3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三、符合應考社會工作師資格,且具3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四、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系所碩士畢業,且具2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五、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系大學畢業,且具3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六、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科專科畢業,且具5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七、於中央主管機關中華民國107年1月1日公告「各縣(市)政府照顧管理人員進用資格條件一覽表」修正實施前已在職者,依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2條之附件一規定辦理。
工作項目 一、長照需要評估:安排及實施個案長照需要等級之評估,並將資料登載與上傳。
二、長照服務連結:連結A單位並審核相關適切性,掌握在地社區各類正式與非正式資源。
三、長照個案服務品質管控:實施個案電話與實地抽查,並協助教育訓練事宜。
四、配合辦理各項長照計畫推動。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縣長期照護管理中心各區分駐站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備註及聯絡方式:
一、月薪資︰聘用6等312薪點(約新臺幣42,120元)起薪。
二、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及具結書。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畢業證書影本。
4、符合資格條件之考試證書、證明文件影本。
5、相關經驗證明文件。
6、汽車或機車駕照影本。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苗栗縣政府長期照護照管理中心聘用照顧管理專員-一般區)請於報名截止日114年5月13日以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中心(356012)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69號,簡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亦不退件。
四、考試方式:書面審查30%,面試70%。
五、初審通知:書面資格審查合格後,由機關擇期辦理,以電話方式通知符合資格者。
六、錄取通知:以書面通知,請依規定辦理報到手續,到職前需完成長照人員Level1線上共同課程18小時,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七、本案人員於113年底仍於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任職者,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按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經簽准後認定起支薪點,惟以提至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照管人員薪資標準表所定本職稱最高薪點為限。
八、聯絡人:請洽照護課簡小姐 電話:(037)559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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