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7-13

徵才機關 國防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四等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06~2023-07-13
資格條件 1、國內高中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2、須熟悉視窗作業相關軟體(windows、office、簡報)。
3、具公務機關及資訊工作(如網頁設計)經驗者尤佳。
4、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不得應徵本職務。
工作項目 辦理廉潔教育訓練業務、行政庶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視業務調整工作內容)。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政風室約僱職務代理人)
聯絡E-Mail mnd638427@mail.mil.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一律採通信報名。
2、請檢附個人履歷表(資料應詳填、檢附6個月近照、最高學歷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依序裝訂),並於內頁註明日、夜聯絡電話(行動電話)於112年7月13日前逕寄「臺北市北安路409號國防部政風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單位、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初審依學經歷專長等採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面試)。
4、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5、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6、約僱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7、薪點:250薪點(相當於新台幣32,425元)。
8、聯絡人:張淨欣,電話:(02)8509-9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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