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4~2023-07-11 |
資格條件 | (一) 須至少具備以下資格之一: 1. 國內外大專校院體育相關系所畢業。 2. 國內外大專校院畢業,取得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審定合格或初、中高級國民體能指導員、國民體能檢測員資格者或具有各級教練證、運動傷害防護員證其中之證照者。 (二) 熟稔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具備媒體宣傳及圖卡製作專長者為優。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 協助辦理本市運動i臺灣計畫相關行政庶務事宜。 (二) 協助運動資訊露出,並控管活動期程。 (三) 協助年度活動行銷宣傳作業。 (四) 擔任本市訪視委員聯繫窗口,負責彙整活動計畫,以及負責訪視紀錄表收件業務。 |
工作地址 | 407610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10樓 |
聯絡E-Mail | hwen@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方式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報名期限至112年7月11日止,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1.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 完成授權後,後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資料影本(均為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1) 最高學歷證書(持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學歷須通經大陸地區公證)。 (2) 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 (3) 英文檢定、專業證照、作品等相關文件。 3. 以上所需繳交之資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若已錄取者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 本次公開甄選先以書面審查,經初審合格將擇優通知面試(或加業務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 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不再通知應徵者。並視成績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二) 其他 1. 月酬標準與進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月薪依學歷敘薪學士33,764元;碩士38,617元(另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部分費用)。如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 具國內外大專校院體育相關系所畢業之錄取人員須於就職後2年度內(含當年度)考取初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照。 4. 洽詢電話:臺中市政府運動局(人事室)04-22289111轉51952(來電時間為8:30-12:00及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