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司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經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6~2023-07-19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法律系、所畢業,具本職務任用資格。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二)熱忱務實,具獨立作業能力、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擅溝通協調,熟稔公文寫作,具法制作業經驗者尤佳。 (三)留職停薪人員所占職務列等較本職缺列等低者(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項參照),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2項規定辦理。 |
工作項目 | 刑事類司法行政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院刑事廳(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間:112年7月6日至112年7月19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考試方式:面談及業務測試。 (三)報名方式: 1.請於112年7月19日前將下列資料逕寄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4號司法院刑事廳第四科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刑事廳科員」等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不接受親自報名:(1)、公務人員履歷表,需註明電子郵件及手機號碼或上班時間聯絡電話(需使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內下載之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含自傳並附最近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2)、學歷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未曾銓敘審定司法行政職系者,請檢附曾修習至少20個法律學分之證明文件或銓敘部認定具有司法行政職系專長之書函)。(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及最近一次銓審函影本。(4)、其他於履歷表內提及之身分(如身心障礙人員或原住民族等)、考試證照、語文能力等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2.聯絡電話:謝小姐(02)2361-8577分機252。 (四)甄選程序:書面資料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面試及業務測驗;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參加考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應徵來函內檢附貼有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並待本院公告錄取名單後方協助郵遞寄回)。 (五)錄取公告:本次甄試結果將公告於司法院網站之徵人啟事(司法院網站:https://www.judicial.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