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4~2023-07-11 |
資格條件 | 1.年滿18歲國中以上畢業。 2.具小客車以上之職業駕照。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巿府交換公文。 2.公務車駕駛。 3.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秘書室)。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有意應徵者請檢附:甄選報名表(須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小客車以上之職業駕照、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以上均為A4格式),於公告期間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4樓人事室(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秘書室臨時人員職缺)。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未獲通知甄選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退回原件請附回郵信封)。 3薪資:新臺幣2萬6,900元【含勞(健)保自付費用】。 4.本聯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案聯絡電話:02-29282828-524潘小姐;工作相關問題請洽詢:29282828#330張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