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8~2025-05-15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建築、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以上畢業或具工程實務經驗為佳。 二、最近3年年終考績(成)2年以上考列甲等。 三、符合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五、無限制轉調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永華市政中心耐震補強工程。 二、永華市政中心辦公廳舍管理、配置、修繕、檢視。 三、永華廳舍維安工作(陳抗)。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工作內容可洽(06)2991111#1340賴小姐 |
工作地址 | 永華市政中心(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
聯絡E-Mail | aks5021f@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應徵者請於報名截止前統一於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報名資料:應包含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派令、最近一筆銓審函(如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其他專業證照或語言證書或身心障礙證明文件等(無則免附)。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甄審方式:報名資料完整且初審資格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本職缺甄選方式為面(口)試,未獲通知甄選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參加甄選人員資格、條件、能力不符需求者,本府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重新辦理甄選。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站。 五、如有其他投件問題請電話聯繫(06)2991111#8669廖先生;詳細工作內容可洽(06)2991111#1340賴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