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南區永華國民小學 徵求 組長~2025-09-23

徵才機關 臺南市南區永華國民小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5-09-18~2025-09-23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調任綜合行政或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之公務人員。
3.無高普考、各項特考及格後尚在限制轉調期間之情事(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5.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等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6.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7.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 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8.未曾受懲戒處分及記過以上行政處分,且最近3年(111-113年)考績至少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
9.具word、excel、power point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佳。
10.具工作協調及人際溝通能力,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需配合學校作職務調配。
11.留職停薪之報名人員如符合報名資格准予報考,惟如經錄取時,應於辦理商調作業前,提出復職證明文件,如未提出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報考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12.目前延長病假中之人員,報名時應檢附病癒證明。
工作項目 一、承辦全校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招標相關事宜暨工程管理及進度填報。
二、負責技工工友管理考核暨臨時人員簽約、管理、薪資、考核暨其他相關業務。
三、承辦各項公物修繕督導及災害預防安全維護暨美化、綠化、環保有關庶務工作。
四、辦理薪資管理、所得稅扣繳業等出納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南市南區開南里9鄰中華西路一段2巷17號
聯絡E-Mail sc0492@tn.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人事室林小姐06-2587571轉113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征人員於114年9月23日前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專區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1410 在頁面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上傳應檢附資料,並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個人簡歷、履歷資料後點選「應徵職缺」-勾選本職缺公告,點選「確定應徵」,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
二、請將下列相關資料依序合併,以掃描成一份PDF檔,恕不接受紙本資料,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一)身分證正、反面(二)考試及格證書(三)最高學歷證書(四)最近一次職務之派令(五)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六)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111年至113年)(七)其他證明文件(如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身心障礙證明等,無則免附)。(另將履歷表及以上檔案掃描後,e-mail至sc0492@tn.edu.tw)
三、甄選方式:
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學經歷證明30%及面試70%),不合格或不合適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錄取公告: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
(https://personnel. tainan. gov. tw/1istRecruit.aspx?nsub=[0.410)錄取公告查詢,另以電話通知正取錄取人員,未錄取者則不另行通知。
五、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六、報名人員之應徵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七、錄取人員報到時,請依職業安全法檢附體格檢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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