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9-23~2025-09-29 |
| 資格條件 | 1.學歷要求:大學、專科以上。 2.科系要求:不拘。 3.駕照要求:需具備駕照(種類):機車或汽車。 4.工作經驗:不拘。 5.語言能力要求:不須具外文能力。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
| 工作項目 | 1、轄區內道路及公共設施維護管理。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五路一段331號(市六區工程隊) |
| 聯絡E-Mail | hbtcm01531@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4年09月29日前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如未註冊先點選「前往註冊」)並上傳相關附件;或採EMAIL應徵:請將應徵資料並同履歷表寄至hbtcm01531@taichung.gov.tw,並請於主旨註明【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約僱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市六區工程隊-約僱四等)】 ※<應上傳證件>: A.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註明手機及email等聯絡方式)。 B.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C.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D.工作經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將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本案承辦人:人事室陳小姐 04-22289111#34713。 3、工作時間:自8時至17時(視業務情況需配合加班) 4、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5、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4,775元) 6、僱用期限:定期契約 ,自簽訂僱用契約日(預計為114年10月下旬後)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至115年3月30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7、本職缺除依需求名額錄取正取人員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局及所屬機關等別相同或性質相近之職缺。 8、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處理能力、主動積極精神及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9、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