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同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求 技工~2023-07-05

徵才機關 臺北市大同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技工
官職等
職稱 技工
職系
名額 正取1人,擇優備取1至2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17~2023-07-05
資格條件 1.需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現職技工、工友或駕駛」,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2)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2.原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工及專業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工作項目 1.公務車駕駛、協助各項活動物品之搬運及公務車保養
2.公文外送市府相關單位
3.公務郵件寄送(郵局)
4.協助庶務工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健康服務中心〈103038臺北市昌吉街5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將「調僱意願表」親自簽章後,並同履歷表(亦可採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最近1年考核通知書或在職證明等相關文件(證明文件如係影本,請於證明文件空白處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以公文交換或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方式於112年7月5日前送達臺北市大同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103038臺北市昌吉街52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事務技工」職缺及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
2.聯絡電話:02-25853227,工作內容請洽分機6661林組長,人事業務請洽分機6625吳人事管理員。

備考:
1.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核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以從缺,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獲面試或經面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2.本次甄選事務技工錄取1名,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或增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3.依法不得請託關說,違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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