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聘用助理(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壹名(備取1名,有效期限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20~2023-06-28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植物保護或農業相關科系畢業,具有與植物檢疫或農業相關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2.具備一般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 3.英語能力:全民英檢(或相同級別英語能力檢定)初級以上。 4.對於植物檢疫事務具有高度熱忱,且具耐心及抗壓力並可配合重要業務加班。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植物檢疫業務相關會議。 2.辦理植物檢疫相關法規增訂或修正之預告、公告事宜。 3.辦理智慧植物檢疫系統及植物檢疫相關系統維護及採購。 4.植物檢疫不合格彙整及重大案件通報。 5.辦理植物檢疫業務諮詢及陳情案件處理。 6.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和平西路二段100號11樓植物檢疫組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予受理) (1)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缺單位及職稱,郵寄:100060台北市和平西路二段100號11樓 植物檢疫組收。 (2)請檢具履歷表(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學、經歷證件影本。 (3)期限:民國112年6月28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初選合格者另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4)聯絡人:黃先生;電話:02-33436411。 2.工作期間:自112年7月6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聘用期間自聘用日起至該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 3.本局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