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議會 徵求 約僱組員~2023-06-26

徵才機關 臺北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36,316元)
職稱 約僱組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19~2023-06-26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並具溝通協調能力。
3.具人事管理、清潔維護工作經驗及熟悉勞動基準法等勞工相關法規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情事及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
工作項目 1.工友管理業務。
2.大樓清潔衛生管理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0201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四段五0七號
聯絡E-Mail vivian@t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2年6月2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及自傳等欄位;語言能力、專長無則免填),附件請於「證照資料/作品附件」夾帶,並依序將以下資料合併掃描成1份 PDF 檔後上傳,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
1、身分證正反面。
2、最高學歷證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3、與資料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或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證明、英檢等相關證明等文件電子檔(無者免附)。
(二)若有疑義請洽臺北市議會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2-27297708轉8814;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請依前述規定報名,不符規定者請勿寄送;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
(三)僱用期間:預定自112年7月12日起至113年7月11日止(僱用期間如遇僱用原因消失即予終止僱用)。
(四) 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甄試,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
(五)本會得視需要酌列備取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11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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