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 徵求 技士~2023-06-28

徵才機關 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測量製圖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17~2023-06-28
資格條件 1.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特種考試及格 (無限制調任職系之情事者)。
2.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特種考試及格(無限制調任職系之情事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4. 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無考列丙等或連續3年考列乙等,且最近3年無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測量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22121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2號
聯絡E-Mail aa7970@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2年6月28日前完成【線上報名】:
2. 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完成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之個人資料校對及個人簡要自述登打,再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網站說明),並請將個人履歷相關「證明文件」掃描上傳。證明文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派令。
(4)最近一次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特殊事蹟資料(如語言能力檢定、專業證照、採購證書等)
3. 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履歷資料中務必填寫白天連絡電話、手機號碼。
4.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
5. 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備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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