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人權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專案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10~2023-04-21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為歷史、法律、社會學、政治學、行政學、博物館、檔案學、文化資產、文化人類學、哲學等相關學系所畢業或對威權統治時期相關歷史熟稔者尤佳。 (三)文字表達能力佳及熟悉電腦文書軟體作業(Excel、Word、PDF、PowerPoint、繪圖軟體等)。 (四)工作積極進取,謹慎細膩、富團隊精神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接受本館業務指派調整工作內容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政治受難者及相關人士證言及口述歷史紀錄蒐集或影像拍攝計畫。 (二)辦理威權統治時期及轉型正義相關研究、出版、典藏等計畫。 (三)辦理推動轉型正義及人權議題或文本之相關推廣應用行銷計畫。 (四)其他綜合彙整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國家人權博物館)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應徵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至本館網站https://www.nhrm.gov.tw/首頁/最新公告/綜合公告「本館典藏研究及檔案中心專案助理徵才」下載「國家人權博物館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並檢齊1.國家人權博物館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檢附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證明文件)、3.相關工作經歷文件(無則免附)、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5.其他(如語文或電腦檢定證明文件),前述資料均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於112年4月21日前逕寄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典藏研究及檔案中心(一律通信報名,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記「應徵國家人權博物館典藏研究及檔案中心專案助理」。所附影本請自行切結與正本相符,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二)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本館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四)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五)洽詢電話:(02)2218-2438轉703蔡小姐。 薪資範圍:新臺幣34,241元起(具有公務機關(構)、公立學校之服務年資,且服務成績優良,並有證明文件者,得按年提敘薪級,最高提敘二級。提敘年資之採認,以曆年制、學年制或會計年度制為採計基準。但畸零月數均不予併計。每年依年終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及晉薪) 新進試用:新進人員試用期間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成績合格者,依規定予以正式僱用;不合格者,停止僱用,其工資發放至停止試用僱用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