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 名 ;備取:1 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9~2023-05-15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畢業,富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態度熱忱。 2.諳基礎電腦操作。 3.自備機車或汽車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民政課經費統籌及控管 2.里幹事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檢具以下資料逕寄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樹林區公所秘書室收或親送本所1樓服務台(112年 5 月 15 日截止收件並以掛號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民政課臨時人員職缺】):1.甄選報名表(可至新北市樹林區公所網址→http://www.shulin.ntpc.gov.tw/訊息公佈/徵才/下載檔案-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具機車駕照尤佳(影本)。 (上均A 4格式),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民政課黃課長,電話:(02)26812106分機1501。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於候用期間因正取人員逾期未報到或離職時,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二、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談。如無法聯繫者後果請自行負責,面談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如人選均不適當,本所得以從缺,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三、資格不符、未獲面試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勿寄送正本(未獲面試通知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本職缺為臨時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每月薪資新臺幣26,900元。 六、面試應備下列資料: 1.請使用Power point ,製作個人自傳簡報。 2.簡報頁數以 5-7頁為原則。 3.內容請包括以下: (1) 基本資料:包括姓名、生日、學經歷…等個人資料。 (2) 家庭背景、個性、長期的興趣。 (3) 學、經歷簡要描述。 (4) 對所應徵職務之了解及看法。 4.筆記型電腦 (Windows 7,Office 2010 ) 、投影機由本所準備。 5.請參加面試人員將上述『個人自傳簡報 』檔案,自行製作完竣後,儲存於隨身碟;面試時現場自行傳輸於筆記型電腦,自行操作電腦及進行簡報。 七、本簡章規定有未盡事宜,本所得另補行規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