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庫署 徵求 科員~2025-04-04

徵才機關 財政部國庫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20~2025-04-0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財政稅 、會計、法律或財務企業管理相關學系畢業,具規費法規管理或特種基金管理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考3級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並具有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及無限制轉調情事之公務人員。
三、熟稔公文寫作,文筆流暢,熟悉Office 與 Libre Office 文書處理軟體。
四、通過全民英檢初級以上或相當之語文測驗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規費法規管理業務。
二、辦理行政及財產收入年度預算籌編。
三、基金年度預算及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審查。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 142巷1號 (近捷運景美站)
聯絡E-Mail lyyu@mail.nt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更新履歷資料、填寫自傳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檔後上傳:
(一)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否則亦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現職服務機關派令影本。
(四)現職或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英語檢定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二、注意事項及聯絡方式:
(一) 報名履歷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前述證明文件以供查核,未檢附者視同未具該項學歷、經歷或檢定等資格,如填寫不實或偽造,須自負法律責任。報名資料完整且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 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依規定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 聯絡電話:應徵相關請洽游小姐(02)2322-7512;業務相關問題請洽(02)2322-8000分機8513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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