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徵求 約聘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2025-08-15

徵才機關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8-05~2025-08-15
資格條件 1.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聘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聘用)。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3.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可配合負責之合辦節目演出假日加班者。
工作項目 1. 辦理城市舞台各類型合辦節目各項行政及行銷作業。
2. 辦理城市舞台駐館團隊甄選及藝術推廣活動。
3. 城市舞台演出網頁資訊校對維護。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
聯絡E-Mail aj8477@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1.履歷表(須附照片及簡要自述)2.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相關工作訓練證明)以上請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案於114年8月15日前上傳至人事行政總處徵才系統。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錄取名單公告於本處網站。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均無合適人員得從缺。侯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本職缺聘用期限屆滿或聘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聯絡人:楊小姐;電話:02-25775931分機330。相關工作內容請洽展演活動課林課長;電話:02-25775931分機320。
(三)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到職前1日止。預計代理至114年底;如該項考試屆時未獲分配錄取人員並逕列入次年度同項考試任用計畫,該職務約聘僱人員經考核結果成績優良者得予續聘僱。
(四)工作待遇:約聘360薪點(月支報酬新台幣50,076元),需另扣除勞保勞退及健保自付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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