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 |
職稱 | 約僱科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27~2025-06-13 |
資格條件 | 性別不拘,凡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具國內外大學畢業者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業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能,並能配合本局工作者。 二、具電腦操作WORD、EXCEL、INTERNET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文書實務經驗。 三、文教行政相關科系或曾經擔任公務機關職務代理尤佳。 四、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報名。 |
工作項目 | 一、高中職(含)以上身心障礙教育(含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輔導方案、設班)。 二、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集中式特教班服務群科安置。 三、與醫療院所合作辦理特殊教育班。 四、統籌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業務(含配合勞工局、社會局辦理就業、就養前之教育工作)。 五、統籌視障教育及108年課綱相關事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 |
聯絡E-Mail | edu_rd.21@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僱用期間: 一、自僱用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列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二、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13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 二、報名方式:有意擔任本職務且符合資格者,於截止日前,檢具相關證件資料,得依以下述擇一方式報名: (一)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 (二)或逕寄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8樓北區特殊教育科,聯絡電話:02-2725-8889分機6344,聯絡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呂股長)。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電子檔並請同步郵寄至edu_rd.21@gov.taipei。 (三)請按照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上傳照片及上傳資格證明文件,說明如下: 1、履歷表(含照片)。 2、最高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及歷任職務離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 3、個人自傳約300字,內容包括: (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2)個人專長及報考動機。 (3)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 相關資訊詳如附件甄選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