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14~2025-08-21 |
資格條件 | (⼀) 學經歷: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 (三) 無公務⼈員任⽤法第28條規定之不得任⽤為公務⼈員之情事。 (四) 品德操守優良,⼯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 |
工作項目 | 本職缺係職務代理⼈職缺,實際⼯作內容將由科室主管調整。 (一) 辦理福利(文康休閒相關活動)及其有關事項。 (二) 辦理國民旅遊卡、三節照護及其有關事項。 (三) 辦理服務、訓練、進修及其有關事項。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市海濱路240號。 |
聯絡E-Mail | 61197@ems.hc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有意願至本局服務者,本職缺係採紙本或線上方式投件報名,採紙本方式報名者,請於114年8月21日前自行下載報名表填寫,並親送或以掛號方式郵寄(以郵戳為憑)報名表至「新竹市環境保護局人事室」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公開甄選」;採事求人線上投件者,請於投件期限截止前,檢附所需相關證件後,於事求人進行線上應徵,逾期投件者,恕不受理。(報名表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本局網站徵才專區下載) (二)應檢附證件 (請以A4紙張格式依序裝訂) : 1、填寫報名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如附件)。 2、學歷證件(影本)。 3、相關工作經歷證件(影本)。 (三)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候補期間為5個⽉,並⾃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 (四)薪酬:約僱三等230薪點(折合新臺幣31,993元)。 (五)⼯作期間:⾃9月1日起⾄考試錄取分配⼈員報到前1⽇⽌(約僱⼈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或救助)。 (六)應徵⼈員須具備:1.電腦文書處理能⼒。2. 無公務⼈員任⽤法第28條規定之不得任⽤為公務⼈員及臺灣地區與⼤陸地區⼈⺠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之情事。3.品德操守優良,⼯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