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3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 有效期間 | 2025-08-13~2025-08-19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2.具服務熱忱、善溝通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3.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所列不得僱用情事之一者。 |
| 工作項目 | 辦理觀光行銷活動及地方創生業務等 |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宜蘭縣冬山鄉冬山路100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依序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詳述)、最高學歷證件、服務(經歷)證明書及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所附證件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觀光產業發展所約僱職務代理人及白天連絡電話,於114年8月19日前寄達或親送至宜蘭縣冬山鄉公所人事室收【地址: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冬山路100號、聯絡電話 :03-9591105分機261】,逾期不予受理。 2、僱用薪點約僱三等1級23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1,993元),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應徵資料請以A4紙張及信封裝訂,不符者恕不受理,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本項甄選得自應徵人員中擇優列備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