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
| 職稱 | 組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3-06-30~2023-07-06 |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專院校(含)以上畢業,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該職務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且無考試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三) 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熟諳電腦操作且無不良嗜好,有出納或檔管工作經歷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庶務、財務及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 (二) 環境教育事務行政規劃與執行。 (三) 事務行政及小額採購業務。 (四) 文書及檔案管理作業。 (五) 出納業務與零用金管理。 (六) 員工及講師所得扣繳及申報作業。 (七) 勞健保申報與扣繳。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民航人員訓練所) |
| 聯絡E-Mail | hanpig@at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相關證明文件(如專業證照、英檢文件)。 (二)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聯絡人:工作內容請洽總務組夏組長,電話:(02)87703639;徵才過程問題請洽兼辦人事林先生,電話:(02)877036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