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2名,備取4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15~2023-06-20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國家考試中,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之「環資技術」「環境工程」或「土木工程」類科應考資格者所列各所系科畢業,取得有碩士學位者或大學畢業並具有2年以上環保或工程相關工作經驗。 (二)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約用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本局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之執行計畫擬訂、招標、規劃及細部設計、計畫協調、工程進度管控與執行、工程查核及督導、經費執行、結算、成效追蹤、各項系統申報與辦理相關行政、工程作業等。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及地點: 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20日17時止,親自或委託他人於上班時間向本局人事室(桃園區法治路1號)辦理報名手續,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頁(http://www.tydep.gov.tw/TYDEP/)最新消息自行下載,或至本局人事室領取,諮詢電話:蕭小姐03-3386021#7105)。 二、錄取名額:正取2名,備取4名。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備取人員得於保留期間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類、同工作性質之職務。 三、僱用期間:通知報到至112年12月31日止。 四、待遇:每月薪資比照聘用7等1階328薪點(42,541元),並享有勞、健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