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庫署 徵求 聘用職務代理人~2025-11-10

徵才機關 財政部國庫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1-05~2025-11-10
資格條件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 熟諳電腦(WORD、EXCEL、POWER POINT)等軟體操作、一般公文書處理與檔案管理。
3、 具服務及學習熱忱,做事認真負責,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1、 辦理公股股權管理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4樓(新店線景美捷運站3號出口,步行約10分鐘)
聯絡E-Mail lyyu@mail.nt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 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履歷請填寫自傳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檔後上傳:
(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需附照片及自傳,工作經驗請敘明歷任工作單位、簡要工作內容及任職起訖;務請提供手機號碼,俾利聯繫)。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請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
(三)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英語檢定等)。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
三、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另視結果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職務係職務代理人性質(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工作期間自實際聘用日起至被代理人銷假上班之前一日止,期滿應無條件解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錄取人員每月以328薪點支給報酬(新臺幣45,624元,另須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五、聯絡電話:報名相關事項請洽(02)2322-7512游小姐;業務相關問題請洽(02)2322-8070江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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