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328薪點(新臺幣45,624元) |
職稱 | 聘用研究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7~2025-06-24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傳播、企管、外語、公共行政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 |
工作項目 | 一、國內外城市意象行銷資訊蒐集。 二、結合民間資源辦理市政行銷及活動等事項。 三、創意行銷本府公共政策之執行。 三、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綜合行銷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中央區) |
聯絡E-Mail | qa-sinyu109@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書面與線上方式雙軌擇一,說明如下:(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2042陳小姐) 一、應檢具表件: (1)履歷表(含自傳及日、夜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電子郵件)。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 (4)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須載明工作起迄時間)證明文件影本。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等,無則免附)。 二、書面應徵:務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綜合行銷科聘用研究員職務」,於114年6月24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北區3樓觀光傳播局人事室收,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線上應徵: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請將應檢具表件(1)至(5)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備註: 一、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至2名;若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二、代理本局綜合行銷科研究員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114年6月18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之職務,如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