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6~2025-06-24 |
資格條件 | 一、未具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基礎能力。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之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需檢具證明)。 |
工作項目 | 一、排演日誌及出勤表之應辦事項。 二、排演空間、排演設備器材之管理及巡查。 三、協助樂器管理及樂器零配件採購與管理。 四、協助舞台監督相關事宜(後台事務)。 五、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國樂團(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 |
聯絡E-Mail | d110029@ncft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請114年6月24日(星期二)前,將報名資料一式4份一併裝於信封袋內(請以A4紙張依序排列,於左上角裝訂成冊)並於信封上註明「臺灣國樂團約用人員甄選」,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臺灣戲曲中心警衛室(111044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臺灣國樂團),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另請先將報名資料之電子檔,傳送至d062021@ncfta.gov.tw,主旨註明「應徵臺灣國樂團約用人員甄選」。 二、報名資料: 1.報名資料請至本中心網站下載(https://www.ncfta.gov.tw/Default.aspx→最新消息→行政公告→下載本案徵選人才公告相關檔案),各欄位請以電腦繕打或正楷文字詳填。 2.身分及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請簽名加註「與正本相符」): (1)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明文件、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女性免)等相關證明文件等。考試當天請攜帶身分證件,查驗無誤後始完成報到程序。 (2)學經歷證明文件 A.以國外學歷報考者:應繳交駐外領事館或外交部指定機構認證之畢業證書及中文翻譯(如尚未翻譯者,可先行請翻譯社翻譯成中文後至法院公證)、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就學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書(內容應含入出境國家),及本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B.以大陸地區學歷報考者:請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繳附教育部採認之文件影本。 C.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請填寫「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申請表」,須於指定報到日期繳交畢業證書始完成報到。 三、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如不合格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面試日期:預計114年7月22日(星期二)前擇日進行面試,確定日期另行電話通知。 五、面試地點:臺灣戲曲中心(111044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 六、甄選期間如遇颱風或天然災害,臺北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本次甄選將另擇期辦理,日期於本中心官網公布,不另通知。 七、其他注意事項: 1. 相關證明文件經查證認定與本中心規定不符、故意登載不實或係偽造、變造者,撤銷其報名資格,報考者自負法律責任。 2. 錄取名單於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公告,如應考者成績未達理想得從缺。另視成績酌增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3. 本中心臺灣國樂團為文化部所屬國家級國樂團,工作時間須配合假日或晚間展演活動,報考前請先評估個人生涯規劃。 4. 洽詢電話:02-8866-9600分機1466黃小姐。 八、報酬待遇:依本中心約用人員酬金標準表給薪,具學士學歷者月薪新臺幣32,849元起,碩士學歷者36,499元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