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徵求 聘用職務代理人~2025-06-19

徵才機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6-13~2025-06-19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
(三)工作認真積極、配合度高者。
工作項目 (一)製作委員會議暨分組委員會議紀錄及備忘錄事項。
(二)辦理委員會議議程之中翻英事項。
(三)議事資料蒐集及分析事項。
(四)議事文件撰擬及整理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學(經)歷證明、身分證等證件影本(
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請於114年6月19日前(以郵戳或本會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送)至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8樓秘書室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本會秘書室議事科聘用人員(A150080)及白天聯絡電話。初審合格者本會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28元回郵信封,本會將以普通掛號寄還),另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2個月。
(三)本職缺係代理本會職員請假(預計自114年7月1日至114年9月1日止)期間所遺業務。自報到日起聘用,聘期屆滿,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四)本職務月支報酬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其所具資格條件以6等280薪點起支,折合新臺幣38,948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五)聯絡電話:(02)33438741,林科長。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