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教育部體育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助理研究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6~2025-06-22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三、熟悉基本電腦操作及Office等軟體應用、文筆流暢為佳。 四、具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為限。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非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會務輔導、參與及紀錄備查。 二、 非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組織章程修訂及許可。 三、 輔導非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會務推動。 四、 輔導非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業務推動。 五、 高中體總輔導與管理。 六、 辦理非亞奧特定體育團體多元平權教育課程。 七、 輔導非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建立利害關係人參與溝通平臺。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4樓(教育部體育署競技運動組)。 |
聯絡E-Mail | ar5171@mail.s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逕自本署網頁/公告消息/徵才資訊〈https://www.sa.gov.tw/〉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填妥後E-MAIL至0172@mail.sa.gov.tw。 (二)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 1.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專業證照、工作服務證明及身分證等檔案,且自傳不得空白。(履歷資料登載不全、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得視同資格不符。)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應檢具資料 (一)應徵人員資料表。 (二)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依「學歷經歷證明審查規則第5條」規定,需提供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 (五)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六)工作服務證明。 三、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得候補至多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四、薪資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核予280薪點起支(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萬8,948元,須自付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等自付部分),並依考核規定晉級。 五、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並視工作表現決定隔年是否續聘。 六、本職務未來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將隨同業務移撥至運動部或運動部全民運動署,屆時並以調整後情形為準。本職務係新增職缺。 七、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教育部體育署競技運動組林小姐,電話:02-8771-1942,電子郵件信箱0172@mail.sa.gov.tw。 |